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财政厅印发《贵州省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发改环资〔2025〕65号,以下简称《方案》),涉及家具、乘用车等以旧换新。
《方案》明确,支持家居消费品换新支持范围:沙发(含智能沙发)、茶几、电视柜、餐桌、书柜、书桌、床(含智能床)、床垫(含智能床垫)、衣柜等18种家居商品的,给予补贴支持。补贴标准:按交易发票金额的15%给予补贴。如有1级能效或水效标识的,按交易发票金额的20%的给予补贴。单笔最高补贴2000元,每位消费者最多可补贴3笔。
《方案》明确,支持个人乘用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在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等政策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新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新乘用车的,给予补贴支持。报废的旧乘用车须于2025年1月8日(含当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补贴标准:(1)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新乘用车的,每辆补贴2万元;(2)报废旧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新乘用车的,每辆补贴1.5万元。(二)支持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支持范围: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的,给予补贴支持。
在旧车置换购买新车方面,《方案》明确,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旧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新乘用车或燃油新乘用车的,给予补贴支持。旧车置换购买二手车。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旧乘用车至二手车经销商,并购买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9座及以下的小型、微型载客燃油或新能源二手乘用车的,给予补贴支持。置换的旧乘用车持有时间需于2025年1月8日(含当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补贴标准:(1)购买新能源新车的,按交易发票(价税合计,下同)金额的16%给予补贴,每辆最高补贴1.5万元;(2)购买燃油新乘用车及二手车的,按交易发票金额的15%给予补贴,每辆最高补贴1.3万元。